关于举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2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局党组拟举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报告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 间:11月13日上午9:00时
二、地 点:12楼会议厅
三:参加人员:广州地区全体党员干部,公休的船干党员及退休党员代表
四、主 持 人:局党组副书记、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朱伟桥同志
五、讲座内容:省社科院刘小敏副院长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专题辅导
六、具体要求:
1.请于11月12日下午4时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组织处。
2.听课期间请将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保持良好秩序。
3.请统一着蓝色西装配纯蓝领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