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前慰问困难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17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要求,使部分生活困难的党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省直党工委《关于春节前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通知》精神,局党委将慰问生活困难党员。
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和机关各支部以认真负责地态度,在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本部门的生活困难党员,填写《南海救助局生活困难党员补助申请表》,并于1月24日前上报组织处。每个党支部可报1—2个名额。局党委将酌情考虑补助额度。
注:表格已发至各单位邮箱中,请及时查收并上报.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