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印发“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05-12
5月11日,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和200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根据中组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在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以下简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
全局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做好“三个服务”,发展现代交通业,推进救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突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使组织人事工作更好地服务救助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服务职工群众,让党满意,让职工满意。
通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真正把组织人事部门建设成为贯彻、执行部党组各项决策的表率部门,真正把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成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的高素质队伍,树立组织人事干部“可信、可靠、可敬、可亲”的形象,更好地为实现救助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全局“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期三年,2008年为“集中活动年”,2009年为“深化拓展年”,2010年为“巩固提高年”。2008年“集中活动年”具体分为准备动员(5月)、学习教育(5—8月)、查摆评议(9—10月)、整改提高(10—11月)和总结表彰(12月)五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