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贯彻《廉政准则》
发布时间:2010-03-01
2月26日下午,局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传达学习中央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局领导和党群部门负责人共11人参加了学习。学习会由局党组书记尹干洪主持。
尹干洪书记首先逐条逐款、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重点传达了贺国强同志在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钟国青局长带领大家学习了新华社的评论文章《中央发布廉政准则 52个“不准”规范干部行为》。接着,大家共同学习了《领导干部应“六慎”》、《贯彻<廉政准则>,要在“贵”与“重”上下功夫》两篇评论文章。
之后,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深入的交流。
钟国青局长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已颁布12年,此次重新修订、完善,充分显示了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度关注,也再一次向党内外、国内外昭示:靠制度反腐是中国共产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既定方针。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好好学习、深刻领会每条规定的含义,在带头严格执行规定的同时,要抓好本单位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局49名处以上干部不出问题。
汤忠法副局长指出,《廉政准则》“八个禁止”、“52个不准”的规定很具体、很全面,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作严格执行规定的表率,同时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廉政工作。
李为副局长指出,《廉政准则》紧跟形势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当做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时刻警醒自己,当好执行规定的表率。
党群部门负责人也就如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谈了认识和体会。大家表示,《廉政准则》内容丰富,内涵深刻,要求明确,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底线。
尹干洪书记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按照部党组2月23日传达学习中央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专题会议的要求,紧密联系我局实际,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廉政准则》,深刻领会、深入理解,自觉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
二是要对照《廉政准则》逐条逐项检查自己,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加强道德修养,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局党组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执行《廉政准则》,管好自己,管好本单位,照章办事,从严要求,坚决防止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