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建“五型救助局”为载体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发布时间:2010-08-23
8月19日,局党组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同时成立了局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这标志着我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实施意见》中对争先创优工作的重要意义作出明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抓好全局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引导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从而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救助和谐的强大力量。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实际、求实效,努力争当省直单位排头兵。
我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践行使命救助理念,促进救助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创建学习型、文明型、专业型、和谐型、廉洁型的“五型救助局”为载体,坚持夯基础、优管理、上档次、创品牌,坚持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救助和谐、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实施意见》指出,创先争优活动主要内容是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学习沈浩精神,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
整个创先争优活动将以迎接建党90周年和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为两个重要节点,从2010年7、8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止,共分成动员部署、全面推进、深化提升、总结完善4个阶段逐步进行。《实施意见》还对每个阶段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康乐)
《实施意见》中对争先创优工作的重要意义作出明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抓好全局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引导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从而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救助和谐的强大力量。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实际、求实效,努力争当省直单位排头兵。
我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践行使命救助理念,促进救助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创建学习型、文明型、专业型、和谐型、廉洁型的“五型救助局”为载体,坚持夯基础、优管理、上档次、创品牌,坚持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救助和谐、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实施意见》指出,创先争优活动主要内容是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学习沈浩精神,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
整个创先争优活动将以迎接建党90周年和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为两个重要节点,从2010年7、8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止,共分成动员部署、全面推进、深化提升、总结完善4个阶段逐步进行。《实施意见》还对每个阶段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康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