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项目名称: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
委托单位: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编制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
编制日期 2014年8月
委托单位 |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
承担单位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 |
项目负责人 | :赵艳 曾锋 |
报告编写 | :郭静翔 曾锋 范小溪 黄惠莹 谢易霖 吴锦标 |
审核 | :郑泽雄 |
监测单位 |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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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项目总体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 | ||||||||||||||
建设单位 |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 ||||||||||||||
法人代表 | 林志豪 | 联系人 | 金晓凤 | ||||||||||||
通信地址 | 广州市滨江西路42号 | ||||||||||||||
联系电话 | 84265663 | 传真 | 84265671 | 邮编 | 510235 |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海鸥岛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 | ||||||||||||||
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 | 行业类别 | Q8600社会保障业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名称 | 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 ||||||||||||||
初步设计单位 | 广东省建工设计院第三设计师所 | ||||||||||||||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 | 广东省环保厅 | 文号 | 粤环审[2010]320号 | 时间 | 2010年8月19日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交通运输部 | 文号 | 交水发[2009]622号 | 时间 | 2009年11月.5日 | ||||||||||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 | 广州市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单位 | 广州市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保护设施监测单位 |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 1989.81 | 其中:环境保护投资(万元) | 76.22 | 实际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3.83% | ||||||||||
实际总投资 (万元) | 1989.81 | 其中:环境保护投资(万元) | 80 | 4% | |||||||||||
设计生产能力(交通量) | /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1年4月2日 | ||||||||||||
实际生产能力(交通量) | /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13年11月8日 | ||||||||||||
调查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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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过程简述 (项目立项~试运行)
| 该改造工程于2009年经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南海救助局广州石楼基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发[2009]505号)通过审批立项;立项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包括:码头改造加固;港池疏浚;新建仓库、维修车间、车库;加建体能训练室;改造候工楼及救助值班用房;建设室外地下消防水池和泵房。项目于2010年6月委托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广州市环保局《关于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初审意见的函》(穗环管[2010]176号)和广东省环保厅《关于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粤环审[2010]320号)。项目于2011年4月开工建设,2013年11月完工。 | ||||||||||||||
表2 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
调查 范围
| (1) 水环境调查范围:莲花山水道 (2) 大气环境调查范围:项目施工场界外50m范围内、施工道路沿线敏感点;食堂油烟 (3) 噪声环境调查范围:项目场界外1m范围内;项目周边噪声敏感点; | ||||||||||||||
调查 因子
| (1) 生态调查:周边的绿化情况。 (2) 水环境:选择pH值、色度、浊度、溶解氧、溶解性总固体、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作为主要的调查因子。 (3) 大气环境:食堂油烟作为调查因子。 (4) 噪声环境: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作为调查因子。 | ||||||||||||||
环境 敏感 目标
| (1) 水环境保护目标为莲花山水道的水质保护,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 (2) 保护周边大气环境质量,使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功能要求。 (3) 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周边环境,保证其生环境质量标准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 土地资源: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对当地土地资源的影响,临时占用的土地在工程完工后必须立即恢复。 项目情况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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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重点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394-2007)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确定本次验收调查重点如下: (1)核查实际工程内容; (2)核查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基本情况; (3)调查实际工程内容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 (4)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 (5)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 (6)核查工程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7)核查工程的环保投资情况。 |
表3 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 质量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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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 2、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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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标 准
| 施工期: 1、《水污染排放限值》(BD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2、《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 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
营运期: 1、生活污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道路清扫标准中的严者; 2、《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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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控制 指标
| 广东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本工程属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点为施工期影响;项目运营期不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不存在COD、NH3-N的排放;所以不存在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表4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 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 |
项目地理位置 (附地理位置图) | 广州石楼基地位于番禺区石楼镇海鸥岛沙南村附近,北接沙南村,东靠珠江,西临莲花山水道,南面与黄阁镇隔江相望。石楼基地占岸线长度约100米,总占地面积10109平方米。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一 |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南海救助局是由原交通部广州海上救助打捞局划分出来而组建的交通部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为海上专业救助机构。改革前建的石楼基地无论在设施配置还是已有建构筑物的结构设计,都无法满足目前的使用要求,需要进一步改造。 本次石楼基地改造工程包括以下部分: 1、 基地码头加固工程 在原码头(引桥)面上增加500mm厚的钢筋混凝土面板,码头面堆货荷载由5吨降为3吨。 2、港池、航道设计底标高-7.0米,疏浚港地、航道土方为7万立方米,满足8000KW和14000KW救助船的停靠。 3、新建救助设备存放仓库464平方米、救助物资仓库502平方米、维修车间300平方米、车库112平方米、门卫室20平方米;在现有食堂上部加建体能训练室,建筑面积322平方米,采用轻钢结构。 4、改造救助值班和候工房3867平方米。在候工楼左侧加建室外消防疏散楼梯,建筑面积88平方米。将救助值班用房首层局部改造为500KVA变配电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 5、建筑室外地下消防水池60平方米(水池容量108立方米)、泵房14平方米。 6、建设码头供水、供电照明、消防、通风与绿化等配套工程。 7、新增起重设备:70吨吊。 8、新建8m3/d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
实际工程量及工程建设变化情况,说明工程变化原因
由于石楼基地所处的海鸥岛被规划为生态岛,并且新建的部分建筑物临近珠江边,该区域为广州市重要的规划控制区,不允许新建建筑物,为此,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同意核减物资仓库、设备仓库、车库、维修车间、体能训练室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同时增加更换码头护舷和增加污水处理设备等。 除上述涉及变更外,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其余建设内容均按照可研及设计阶段确定的方案,各单位工程基本与设计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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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流程(附流程图)
新建建筑物:
改造建筑:
码头改造加固:
港池疏浚工程:
救援船只补给(营运期): | |
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附图) 本工程是对原有基地进行改造,不存在征地及移民安置问题,不占用项目外的土地。本项目详细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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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明细 (1)工程及环保投资概算 该改造工程于2009年经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南海救助局广州石楼基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发[2009]505号)通过审批立项。核定工程总投资1989.81万元;根据《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报告表》内容,本项目环保投资概算为76.22万元,包括绿化、施工期各项临时环保措施,占工程总投资3.2%。 (2)工程实际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情况 根据调查,本工程累计完成总投资1989.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0万元。 | |
与项目有关的生态破坏和污染物排放、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破坏 1、施工期:本工程是对原有基地进行改造,所有施工都在基地内进行,没有占用农田水塘,码头港池及进港航道疏浚采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挖泥方式,疏浚物经海事部门允许运往新中国船厂小虎造船基地吹填工地吹填用(见附件6)。施工期生态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根据实地调查,项目营运期无明显的生态破坏现象。 二、污染物排放 1、噪声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噪声主要有设备噪声和机械噪声,设备噪声主要来自于铲车、装载车、挖泥船、抽吸式疏浚机、钻孔机、电锯等;机械噪声主要来自土石方挖掘机械、搅拌机。 (2)运营期:根据实地调查,本工程营运期主要噪声为饭堂厨房风机噪声、机动车噪声以及船舶靠岸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1)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及机械尾气。粉尘主要来自地表的开挖与钻孔、混凝土拌合、建筑材料装卸与运输等施工环节;机械尾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燃油产生的污染物。 (2)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食堂产生的油烟及机动车尾气。食堂使用清洁能源LPG燃料,产生的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过滤后排放。机动车产生的污染物量较小,基地周围开阔,能迅速在空气中稀释扩散,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3、废水 (1)施工期: 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建筑工地污水和生活污水。建筑施工污水包括地基、道路铺设、住宅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和厕所冲洗水等;施工船舶产生的舱底含油污水。 (2)运营期: 工程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是食堂含油污水和办公室生活污水,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回用于基地及周边植被的绿化用水,不外排。 4、固废 (1)施工期: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建筑垃圾;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水域疏浚物。 (2)运营期: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办公生活垃圾;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餐饮垃圾;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生产维护 过程产生的生产垃圾。 三、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本工程是对原有基地进行改造,无明显的生态破坏现象。主要是施工期施产生废水、噪声、废气、固体废弃物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码头港池及进港航道疏浚采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挖泥方式,尽量避免破坏水生生态。疏浚物经海事部门允许运往新中国船厂小虎造船基地吹填工地吹填用(见附件6)。 2、噪声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中对建筑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时段内作业。 (2)合理分布动力机械的工作场所,避免同处运行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 (3)对空压机、发动机等噪声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装消音器降低噪音。 (4)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现场只许按低音喇叭,场外行驶禁止鸣笛。 3、粉尘、废气防治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2)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的车辆配备挡板及棚布,防止粉尘飞落。 (3)及时清扫、冲洗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 (4)严禁在场地燃烧各种垃圾及废弃物。 (5)采用先进符合标准的机械,减低机械尾气的排放浓度。 4、废水防治措施 本工程施工工地废污水均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作为附近抑尘用水。 5、固废防治措施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垃圾集中堆放,定期运到市政垃圾填埋场处理。 (2)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3)水域疏浚物运往由相关部门划定的区域进行处理(见附件6)。
五、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无明显生态影响,建设单位对厂区进行绿化。 2、噪声防治措施 (1)厨房使用低噪声风机; (2)优选选用环保低噪声型机动车,降低机动车产生的噪声; (3)适当限制靠岸船舶的鸣号声。 3、废气防治措施 (1)食堂使用清洁能源LPG燃料 (2)抽油烟机收集过滤油烟,达标后排放。 4、废水防治措施 建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含油污水与办公生活污水。 5、固废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食堂垃圾分别统一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废油脂收集后交由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3)生产维护过程产生的生产垃圾收集后由救助局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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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生态、声、大气、水、振动、电磁、固体废物等) 1、 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番禺区石楼镇海鸥岛沙南村附近,西面与打捞局相接,东面为草地;项目所在区域的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无集中的污染源,无突出的污染情况和环境问题。 2、 声环境 (1) 项目位于乡村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根据监测数据,项目四周边界昼夜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2) 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和机械噪声。 设备噪声主要来自于铲车、装载车、挖泥船、抽吸式疏浚机、钻孔机、电锯等;机械噪声主要来自土石方挖掘机械、搅拌机。项目附近没有居民点,噪声仅对现场施工和基地工作人员有影响。 (3) 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间歇性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着结束。 3、 环境空气 (1) 根据周围地区环境大气特征污染物,参考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常规监测数据,NO2、S02、PM10监测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及机械尾气;粉尘主要来自地表的开挖与钻孔、混凝土拌合、建筑材料装卸与运输等施工环节。机械尾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燃油产生的污染物,包括NOX、CO、HC。 4、 水环境 (1)参照《广州市环境监测年鉴(2008年度)》莲花山断面的常规监测资料,莲花山水域除pH值、CODcr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外;其余DO、氨氮、BOD5均超标,说明该区域水环境状况较差。 (2)本工程施工工地废污水均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作为附近抑尘用水,是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的。 综上所述,工程的兴建不存在制约性的环境问题,工程兴建带来的不利影响,可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环保措施加以解决或减缓,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石楼基地改造工程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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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2010年8月19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粤环审[2010]320号文对本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审批意见中指出本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基地生活污水进入改造后的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于基地绿化及道路喷洒,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道路清扫标准中的严者,基地产生的污水不得外排。 二、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三、运营期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2)2类功能区排放限制的要求。 四、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应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及垃圾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严禁直接排入水域;施工物料应尽可能封闭运输,并采取洒水等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扬尘等废气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要求;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 五、疏浚时应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挖掘位置及施工时间,采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绞吸式挖泥船,以减少对疏浚水域及底泥的扰动强度和影响范围。疏浚物应严格倾倒至合法的抛泥区,吹填区须设置围堰和防污屏,并尽量增大吹填点到溢流口的距离,减少悬浮物的排放。运输船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疏浚物泄漏。 六、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配套的环保设施须经我厅检查同意,主体工程方可投入试运行,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厅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环保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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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 阶段 |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 措施的执行效果及未采取措施的原因 | |||
设 计 阶 段 | 生态影响 | —— | —— | —— | ||
污染影响 | —— | —— | —— | |||
社会影响 | —— | —— | —— | |||
施工期
| 生态影响 | —— | —— | —— | ||
污染影响
| 声环境 | 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 | 已落实。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时间全部安排在日间时段,夜间停止施工,避免噪声扰民。 | 效果较好。据企业反映,施工期间没有发生居民投诉事件。 | ||
大气环境 | 施工物料应尽可能封闭运输,并采取洒水等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扬尘等废气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要求。
| 已落实。施工物料专门存放库房,拌料场和运料通道均远离居民点、水体等环境敏感点,定期在施工区域内洒水,避免扬尘。 | 效果较好。 | |||
水环境 | (1)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应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 (2)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严禁直接排入水域; | 部分落实。 (1)本工程施工工地废污水均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作为抑尘用水,不外排。 (2)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由船上的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后上岸处理,不直接排入水域。 | 效果较好。 | |||
固废 | (1)施工船舶产生的垃圾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严禁直接排入水域; (2)疏浚物应严格倾倒至合法的抛泥区;运输船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疏浚物泄露 | 已落实。(1)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统一集中存放,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不排入水域。 (2)水域疏浚物运往由相关部门划定的区域进行吹填。 | 效果较好。 | |||
社会影响 | —— | —— | —— | |||
运 营 期 | 生态影响 | —— | —— | —— | ||
污染影响
| 声环境 | 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2)2类功能区排放限制的要求。 | 已落实。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效果较好。 | ||
大气环境 |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 已落实。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厨房油烟达标排放。 | 效果较好。 | |||
水环境 | 基地生活污水进入改造后的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于基地绿化及道路喷洒,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道路清扫标准中的严者,基地产生的污水不得外排。 | 已落实。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生活污水经人工湿地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均能达标;处理达标后的污水用于基地内绿化用水,不外排。 | 效果较好。 | |||
社会影响 | —— | —— | —— | |||
表7 环境影响调查
施 工 期 | 生态影响 | 无明显的生态破坏现象。 |
污染影响 | 施工单位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保措施;工程施工没有给区域水、大气、噪声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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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 | 本项目施工过程严格遵照环保要求和相关规定,没有对周边居民造成骚扰,亦没有出现施工人员感染传染病等严重社会问题。 | |
运 行 期 | 生态影响 | 本项目运行期不会产生生态影响。 |
污染影响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食堂含油污水和办公室生活污水(总污水量为6.344m3/d),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基地内绿化,不外排; 运营期产生而得固体废物主要是办公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餐饮垃圾、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以及生产维护过程的生产垃圾;生活垃圾、食堂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未乱堆乱放造成不良影响;项目刚建成,产生的少量废油脂暂存于隔油池,贮存到一定量后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理。 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饭堂厨房风机、机动车以及船舶;根据监测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边界噪声监测达标,未产生扰民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食堂产生的油烟,根据监测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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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
| 通过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石楼基地的后勤保障能力,满足大量救助物资的装卸要求,提高救助人员体能训练水平,具有正面的社会影响。 |
项目 | 监测时间 监测频次 | 表8 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附监测图) | 监测项目 | 监测值 | 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
废水
废水 |
2014.4.1 (第一次) |
人工湿地回用水 | pH | 7.8 | 6~9 | 达标 | ||||
色度 | 2 | ≤30 | 达标 | |||||||
浊度 | 2.1 | ≤10 | 达标 | |||||||
溶解氧 | 4.3 | ≥1.0 | 达标 | |||||||
溶解性总固体 | 141 | ≤1000 | 达标 | |||||||
BOD5 | 1.4 | ≤15 | 达标 | |||||||
氨氮 | 0.281 | ≤10 | 达标 | |||||||
LAS | ND0.05 | ≤1.0 | 达标 | |||||||
2014.4.1 (第二次) | 人工湿地回用水 | pH | 7.8 | 6~9 | 达标 | |||||
色度 | 2 | ≤30 | 达标 | |||||||
浊度 | 2.2 | ≤10 | 达标 | |||||||
溶解氧 | 4.0 | ≥1.0 | 达标 | |||||||
溶解性总固体 | 187 | ≤1000 | 达标 | |||||||
BOD5 | 1.3 | ≤15 | 达标 | |||||||
氨氮 | 0.228 | ≤10 | 达标 | |||||||
LAS | 0.09 | ≤1.0 | 达标 | |||||||
2014.4.1 (第三次) | 人工湿地回用水 | pH | 7.9 | 6~9 | 达标 | |||||
色度 | 2 | ≤30 | 达标 | |||||||
浊度 | 1.8 | ≤10 | 达标 | |||||||
溶解氧 | 4.6 | ≥1.0 | 达标 | |||||||
溶解性总固体 | 163 | ≤1000 | 达标 | |||||||
BOD5 | 1.4 | ≤15 | 达标 | |||||||
氨氮 | 0.228 | ≤10 | 达标 | |||||||
LAS | 0.12 | ≤1.0 | 达标 | |||||||
2014.4.2 (第一次) | 人工湿地回用水 | pH | 7.8 | 6~9 | 达标 | |||||
色度 | 2 | ≤30 | 达标 | |||||||
浊度 | 3.0 | ≤10 | 达标 | |||||||
溶解氧 | 4.5 | ≥1.0 | 达标 | |||||||
溶解性总固体 | 148 | ≤1000 | 达标 |
| ||||||
BOD5 | 0.6 | ≤15 | 达标 |
| ||||||
氨氮 | 0.169 | ≤10 | 达标 |
| ||||||
LAS | 0.19 | ≤1.0 | 达标 |
| ||||||
2014.4.2 (第二次) | 人工湿地回用水 | pH | 7.8 | 6~9 | 达标 |
| ||||
色度 | 2 | ≤30 | 达标 |
| ||||||
浊度 | 3.1 | ≤10 | 达标 |
| ||||||
溶解氧 | 4.3 | ≥1.0 | 达标 |
| ||||||
溶解性总固体 | 133 | ≤1000 | 达标 |
| ||||||
BOD5 | 0.8 | ≤15 | 达标 |
| ||||||
氨氮 | 0.174 | ≤10 | 达标 |
| ||||||
LAS | 0.18 | ≤1.0 | 达标 |
| ||||||
2014.4.2 (第三次) | 人工湿地回用水 | pH | 7.8 | 6~9 | 达标 |
| ||||
色度 | 2 | ≤30 | 达标 |
| ||||||
浊度 | 4.3 | ≤10 | 达标 |
| ||||||
溶解氧 | 4.5 | ≥1.0 | 达标 |
| ||||||
溶解性总固体 | 162 | ≤100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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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5 | 0.6 | ≤15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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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0.160 | ≤1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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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 | 0.15 | ≤1.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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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2014.04.1 | 1#厂界东侧外1m | 昼间噪声 | 50.9 | 6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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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噪声 | 42.1 | 5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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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厂界南侧外1m | 昼间噪声 | 50.7 | 6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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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噪声 | 44.6 | 5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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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厂界西侧外1m | 昼间噪声 | 51.4 | 6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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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噪声 | 43.1 | 5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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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厂界北侧外1m | 昼间噪声 | 51.8 | 6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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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噪声 | 44.2 | 5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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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 | 1#厂界东侧外1m | 昼间噪声 | 51.3 | 6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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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噪声 | 44.4 | 5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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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厂界南侧外1m | 昼间噪声 | 51.5 | 6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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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噪声 | 44.9 | 5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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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厂界西侧外1m | 昼间噪声 | 52.0 | 6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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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噪声 | 45.8 | 5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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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厂界北侧外1m | 昼间噪声 | 51.2 | 6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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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噪声 | 43.9 | 5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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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2014.4.1 | 厨房油烟排放口 | 油烟(mg/m3) | 1.2 | 2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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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分施工期和运营期)
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由南海救助局规划处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内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规。 (2)负责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规划及行动计划,监督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解决环保工作出现的具体问题。 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由南海救助局广州基地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和实施污染事故的应急计划和处理计划,进行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3)负责单位内部的环保科研、培训、资料收集和先进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环保意识和素质。 (4)负责环境保护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经调查,项目配备有职责明确,体系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符合环评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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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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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监测计划及其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提出相关的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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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状况分析与建议
调查结果显示,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较好地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实行以经理负责领导、部室分工管理、安质环保部监督指导、作业队实施的环境保护保证体系,为施工期各项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提供了必要保障。 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影响主要在施工期,竣工后恢复正常的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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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 调查结论与建议
调查结论及建议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本项目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做好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施工期间已采用相应的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废、水土流失等对周围环境和生态的影响措施,发挥了较好的环境保护作用,各项工程内容均满足设计规模的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1、工程调查结论 (1)基本情况 广州石楼基地位于番禺区石楼镇海鸥岛沙南村附近,北接沙南村,东靠珠江,西临莲花山水道,南面与黄阁镇隔江相望。1995年完成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1998年建设了100m长,前沿水深-0.7m的码头和陆上设施,总占地面积10109平方米。 南海救助局是由原交通部广州海上救助打捞局划分出来而组建的交通部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为海上专业救助机构,职责以人命救助为主。改革前建的石楼基地无论在设施配置还是已有建构筑物的结构设计,都无法满足目前的使用要求,需要进一步改造。 改造工程主要包括:码头改造加固;对港池疏浚;新建仓库、维修车间、车库;加建体能训练室;候工楼及救助值班用房改造;建设室外地下消防水池和泵房;购置70吨汽车吊一台;基地内部给排水、电网、消防、绿化设施改造。项目附近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点。 (2)建设进程 该项目于2010年6月委托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广州市环保局《关于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初审意见的函》(穗环管[2010]176号)和广东省环保厅《关于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粤环审[2010]320号)。2011年4月开工建设,2013年11月项目完工。 (3)工程投资情况 根据调查,本工程累计完成总投资1989.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4%。 (4)验收工况要求 本项目为生态类建设项目,工程已完工,相应环保设施及措施已落实,符合验收的相关 规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2、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施工期间,码头港池及进港航道疏浚采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挖泥方式,尽量避免破坏水生生态。疏浚物经海事部门允许运往新中国船厂小虎造船基地吹填工地吹填用(见附件6)。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无明显影响。 3、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本项目施工生活区污水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作为附近抑尘用水。 运营期产生的废主要是食堂含油污水和办公室生活污水(总污水量为6.344m3/d),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处理能力8m3/d)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基地绿化,不外排。根据监测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基地回用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道路清扫标准中的严者。 4、大气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防尘等措施,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清场等;物料堆场、拌料场远离居民居住区。工程施工没有给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根据监测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食堂油烟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5、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本项目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选用了低噪声施工设备,亦远离了环境敏感点,采取了施工围闭、设备消声器等隔声措施。工程施工没有给区域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饭堂厨房风机、机动车以及船舶;项目远离居民居住区,无明显影响;根据监测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2)2类功能区排放限制的要求 6、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统一集中存放,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工程施工没有对当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办公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餐饮垃圾、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生活垃圾、食堂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未造成不良影响。项目刚建成,在饭堂吃饭的员工少,产生的少量废油脂暂存于隔油池,贮存到一定量后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理。 7、社会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通过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石楼基地的后勤保障能力,满足大量救助物资的装卸要求,提高救助人员体能训练水平,具有正面的社会影响。 8、环境风险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南海救助局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周边环境,制定了《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广州市环保局备案,备案登记表见附件5。 9、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齐全,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环保措施要求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基本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达到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建议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议 建议营运期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相关防范和应急措施,避免环境次生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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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一、调查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附件2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附件3 其他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如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环境敏感目标准许穿越的文件等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工程位置、主要污染源位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等)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 反映工程情况或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的必要的图表、照片等
二、如果本调查表不能说明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措施实施情况,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结合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情况进行专项评价,专项评价可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中相应影响因素调查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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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目录
附图编号 | 附图名称 | 页码 |
附图1 | 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地理位置图 | 24 |
附图2 | 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项目平面图 | 25 |
附图3 | 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附近居民点位置图 | 26 |
附图4 | 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水系图 | 27 |
附件目录
附件编号 | 文件名称 | 页码 |
附件1 | 委托书 | 28 |
附件2 | 《关于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初审意见的函》(穗环管[2010]176号) | 29 |
附件3 | 《关于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粤环审[2010]320号) | 32 |
附件4 | 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改造工程验收监测报告 | 36 |
附件5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 41 |
附件6 | 疏浚物处理相关文件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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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1 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项目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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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3 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附近居民点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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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4 南海救助局石楼基地水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