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度党内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5-23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机关党委:
为纪念建党85周年,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构建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局党委决定,今年“七一”表彰一批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加强和保证救助作出突出贡献的“五好”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机关党委要根据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严格按照《南海救助局党内评先办法》和《南海救助局“五好”党支部标准》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认真做好评先工作。
二、推荐到局党委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应在6月5日前报组织处,并同时上报“五好”党支部自查评分登记表及先进事迹材料一份。组织处将组织人员对二级党组织推荐的“五好”党支部进行核查评分。
三、推荐到局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单、先进事迹材料及登记表,应在6月10日前报组织处。
四、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学习先进宣传先进,构建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良好氛围。
(局党委印)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抄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交通部救捞局党委,局组织处、纪委办、办公室、档案室
附 件:
1.南海救助局党内评先办法;
2.南海救助局“五好”党支部标准;
3.南海救助局“五好”党支部自查评分登记表;
4.南海救助局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5.南海救助局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主题词:党内 评先 通知
为纪念建党85周年,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构建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局党委决定,今年“七一”表彰一批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加强和保证救助作出突出贡献的“五好”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机关党委要根据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严格按照《南海救助局党内评先办法》和《南海救助局“五好”党支部标准》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认真做好评先工作。
二、推荐到局党委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应在6月5日前报组织处,并同时上报“五好”党支部自查评分登记表及先进事迹材料一份。组织处将组织人员对二级党组织推荐的“五好”党支部进行核查评分。
三、推荐到局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单、先进事迹材料及登记表,应在6月10日前报组织处。
四、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学习先进宣传先进,构建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良好氛围。
(局党委印)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抄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交通部救捞局党委,局组织处、纪委办、办公室、档案室
附 件:
1.南海救助局党内评先办法;
2.南海救助局“五好”党支部标准;
3.南海救助局“五好”党支部自查评分登记表;
4.南海救助局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5.南海救助局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主题词:党内 评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