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切实加强基本建设及大宗物资采购廉政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05-09-30
为贯彻落实驻部纪检组《关于对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基本建设及大宗物资采购活动中加强廉政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加强重要部门、重点岗位的反腐倡廉教育,局党委、纪委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契机,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6月15日,局党委召开处以上领导干部专题会议,强调管人、财、物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事;7月8日,局党委、纪委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大会和《意见》专题学习会议,局党委赵家麒书记、殷疆副书记、汤忠法副局长分别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发表讲话,强调《意见》是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学习重点,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根据《意见》精神,局纪委发文公布了举报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在局机关和广州基地设置了举报信箱,进一步完善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机制。同时,还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9月22日上午,局党委举行基本建设廉政工作座谈会,局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共50人参加会议。部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海平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上,局基本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活动的主要部门规划处、救助船队、后勤保障部的负责人结合部门廉政工作实际,围绕如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做到规范办事、透明办事,与大家交流了经验。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8月2日下午,局纪委组织规划处、财务处、救助船队等有关部门同志共8人,走进海珠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工程受贿案件的审判过程。通过亲身感受法庭审判,旁听同志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强化了自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局党委、纪委领导同志还多次深入各基地,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纪检监察处加大对基本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力度,开展针对性的指导工作,在办公用品、汽车采购和海口基地码头招投标过程中,与规划、后勤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把廉政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