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海事、救助、航标签署协同发展协议 合力打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三沙海上交通环境
发布时间:2020-01-17
1月16日上午,三沙海事局、三沙海上救助中心、西南沙航标处在永兴岛共同签订了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致力打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三沙海上交通环境。协议三方均为交通运输部派驻三沙的海上交通安全保障机构,协议的签订是三方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的具体措施之一,它将更好地发挥各自在安全监管、航海保障、险情救助等方面的优势,形成保障合力,构建起三沙海上交通安全保障链条,助推三沙经济社会发展。签约仪式由三沙海事局局长邹先芝主持,三沙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海宇出席活动并作了讲话,三家签约单位的上级部门海南海事局、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有关领导见证了签约仪式并讲话。
据悉,本次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以“平等互利、科学务实、优势互补”为原则,合作围绕设施共用、信息共享、工作共进、党建共联、队伍共建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合作,合作三方着力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人才,实现维护国家主权、开展海上救援、保障航行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便利水上运输的工作目标。
据悉,本次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以“平等互利、科学务实、优势互补”为原则,合作围绕设施共用、信息共享、工作共进、党建共联、队伍共建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合作,合作三方着力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人才,实现维护国家主权、开展海上救援、保障航行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便利水上运输的工作目标。
随着“海洋强国”“交通强国”“南海开发”等战略的实施和“一带一路”、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推进,以及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三沙海上旅游、海洋渔业等产业的逐步发展,给南海海上交通安全监管、航海服务保障及海上应急救助事业的发展带来新机遇,也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任务。本次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三方自觉扛起交通运输部所属单位派驻三沙历史使命的重要体现,也是协同推进交通强国战略在三沙落地实施的有力举措。协议的签订将有助于各方共同在三沙打造安全、畅通、高效、和谐的海洋环境,推动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问题同解、协同发展的工作新格局。
通讯员 吴美玲 谢文卿
(中国水运网)